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合同
甲方:肥城市富利源建材有限公司
乙方: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诚信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综合当前肥城市场规则,经协商乙方同意将混凝土搅拌车向甲方租赁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,经双方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合同条款:一、 甲方租赁乙方设备型号、数量、时间、地点 (一) 车辆型号:12m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
(二) 车辆数量:( 车号: )
(三) 租赁时间:2010年 月 日至201年 月 日
(四) 租赁使用地点:肥城市富利源建材有限公司所在地
二、 租赁价格
甲方每月每台车辆支付乙方租赁费1.8万元。 三、 管理方式(二) 负责车辆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费用。
(三) 定时到甲方了解车辆使用情况。
六、 保证责任
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每辆车一万元(可在第一个月租赁费中扣除),便于甲方对该车辆的管理和调配。
七、 违约责任
(一)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向乙方支付车辆租赁费,如未按时支付,甲方应按乙方贷款利率支付利息。